一、本局申辦自費療育單位採一年一審制,療育單位應於每年本局所定期間提出下一年度的申請,請於本局公告申請期間提交審查文件,複審評分未達85分以上,不符合下年度自費療育單位申辦資格,詳情請參閱臺中市早期療育自費療育單位資格審查作業須知。
二、如欲於年度期間申請成為自費療育單位者及已核准之單位須新聘人員者,請於每年3、6、9月30日前至臺中市早期療育自費療育單位資訊系統提出申請。
三、依據本局早期療育自費療育單位資格審查作業須知規定療育人員需檢附早療課程訓練時數9小時,時數須為縣市政府社政、衛政、教育單位同意核予研習時數或為大專院校、各治療師公會同意核發研習時數,請申請單位務必注意,以免人員不符資格。
四、114年度(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早期療育自費療育單位申請時間受理日期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請於期限內至臺中市早期療育自費療育單位資訊系統提出線上申請,逾期不候。
對本業務有相關疑問,請洽兒少福利科(04)22289111轉37151黃社工師或37149邱社工。
醫事機構核備/醫事人員支援報備/醫事機構自費項目,請洽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如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