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經管報廢財物轉撥專區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經管報廢財物轉撥要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經管報廢財物轉撥要點

為增進資源之運用,本局已報廢財產及物品,得轉撥予合法立案、組織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並於本市實際從事社會福利相關服務,且業務與會務正常運作之團體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福利機構、團體。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21
  • 發布日期: 2020-09-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第一股
  • 點閱次數: 4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