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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條件查詢

本市現設立有14處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對象主要為經濟弱勢個案及家庭,服務項目如下:
一、個案工作
    (一)經濟弱勢家庭關懷處遇服務

    (二)脆弱家庭關懷處遇服務
    (三)安置服務(兒童及少年、老人、非老人及非身心障礙者)
    (四)重大意外事件及天然災害關懷處遇服務
    (五)其他服務
    註: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2條規定辦理申請安置服務。
二、團體工作:辦理支持性、成長性及主題性之團體
三、社區工作
   (一)資源連結及轉介
   (二)社區資源整合與開發
   (三)轄區資源網絡聯繫會議
   (四)社區預防性服務方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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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標題 異動日期
1.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聯絡資訊
2.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個案轉介單
3.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服務(轉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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