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社會工作致力於提升個人、家庭、團體、組織與社區的社會功能,並期使社會中每個人都有幸福美好的生活。本府本著社會福利專業助人的理念推動社會工作,依據相關法規進行的服務方案;針對社會工作人員進用及久任制度,連結學術與民間組織,發展專業養成制度;並結合衛生、教育、司法、警政、勞政等單位,共同發展合作模式之服務輸送體系;同時也加強連結相關民間資源,創造公私協力環境,依個案最佳利益設計服務方案,提供質優量足之服務。
二、業務重點:
(一)社會工作師執業管理。
(二)社工人員專業發展與訓練。
(三)設置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在地化、及時化、個別化」的專業服務。
三、現況:
(一)社會工作師執業管理
1.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等規定進行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申請、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行政區域等事宜。
2.社會工作師執業,應每6年接受繼續教育課程,其積分合計應達120點以上,其中專業倫理、專業品質課程積分應達18點。
(二)社工人員專業發展與訓練
1.專業訓練與督導
(1)依年資與工作職能需求訂定分級訓練。
(2)分級計畫─服務滿一年以上之社工員每年接受社工專業訓練至少20小時。
(3)設置專業督導:督導精進制度-每年接受督導訓練至少12小時。
(4)落實社工督導制度: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聘用外部督導。
2.人身安全方案
(1)本市率全國之先於103年05月16日訂定「台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自治條例」 。
(2)辦理人身安全訓練:邀請講師針對社工人身安全議題進行講習(6小時/年)。
(3)法律及心理諮商服務:針對特殊需求之社工員提供法律及心理諮詢商,期望藉以保障社工權益,
提高社工人員心理能量,以提高服務品質。
(4)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及設施設備:針對直接服務社工員提供防狼噴霧、警報器、警民連線等安全配備,
以提高外訪及辦公環境之安全性。
3.績優社工人員表揚:每年4月2日社工日前進行全市社會工作表揚活動,感謝其在工作岡位上的努力與付出。
(三)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1.設置14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1)北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北區)
(2)北屯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北屯)
(3)西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西、中區)
(4)沙鹿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清水、沙鹿、梧棲)
(5)太平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太平)
(6)豐原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豐原、后里)
(7)大甲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大甲、外埔、大安)
(8)石岡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石岡、東勢、和平、新社)
(9)大里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大里、霧峰)
(10)東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東區、南區)
(11)南屯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南屯)
(12)大雅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潭子、大雅、神岡)
(13)西屯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西屯)
(14)烏日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大肚、烏日、龍井)
2.服務項目
(1)個案工作
a.經濟弱勢家庭關懷處遇服務
b.脆弱家庭關懷處遇服務
c.安置服務(兒童及青少年註、老人、非老人及非身障者)
d.重大意外事件及天然災害關懷處遇服務
e.其他服務
註: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2條規定辦理申請安置服務。
(2)團體工作
辦理支持性、成長性及主題性團體
(3)社區工作
a.資源連結及轉介
b.社區資源整合與開發
c.辦理轄區資源網絡聯繫會議
d.辦理社區預防性服務方案活動
四、未來展望:
(一)積極關懷協助弱勢個案及其家庭
(二)強化社工專業訓練與督導
(三)重視社會工作人員權益
(四)倡導促進社會工作支持措施。
五、相關連結: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社會福利總覽- 社會工作師執業管理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社會福利總覽- 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六、線上申辦連結:臺中市政府服務櫃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