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獎助針對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或財團法人附設老人福利機構
一、計畫依據: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4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
二、收件期限:114年3月31日止。
三、獎助項目說明及獎助條件:
1.服務費。
2.充實設施設備費。
四、提醒事項
1.專業人力(社工人員、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獎助對象僅針對全時工作專業人員(非每日部分工時、每月特定日數、每月不特定日期、時間或隨叫隨到者)。
2.員工之事、病假請依勞動部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倘有優於法規給予休假天數或薪資,應由貴機構自籌,非本計畫獎助範疇。
3.留職停薪涉人力配比,應依規辦理相關程序並向本局申報核備異動。
4.餘依上開獎助項目及基準及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五、承辦人員:04-22289111#37458張約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