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案財團法人社福基金會年度預算及決算報告運作說明
一、年度預算報告
(一)年度預算報告請於年度開始前2個月(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提交董事會
議決。會議後檢具該次會議紀錄及經核章後之相關書表,於當年度1月底前函送本局備查。
(二)年度預算報告相關書表包含:
- 董事會議紀錄(含簽到簿)。
- 業務計畫書。
- 預算書。
- 職員名冊。
- 員工待遇表。
※上述第2.3點請於本局備查一個月內資訊公開。
二、年度決算報告
(一)年度決算報告請於年度終結後4個月內(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提交董事會
議決。會議後檢具該次會議紀錄及經核章後之相關書表,於年度結束後5個月內函
送本局備查。
(二)年度決算報告相關書表包含:
- 董事會議紀錄(含簽到簿) 。
- 業務執行報告書。
- 收支餘絀表。
- 資產負債表。
- 財產總額3000萬元以上或年收入1000萬元以上之基金會應附淨值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功能別費用表。
- 財產總額3000萬元以上或年收入1000萬元以上之基金會應附有執照之專業會計師出具之查核或財務報告書(財簽)。
- 決算報表:基本資料與收支概況表。
- 監察人報告書(設有監察人者)。
※上述第2.3.4.5.6點請於本局備查一個月內資訊公開。
※另「前一年度接受及支付捐贈名單」請於當年底前資訊公開(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
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23張社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