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務專線:(04)22289111#37433、37482 陳社會工作師
傳真:(04)22276035
貳、目的
為掌握本市獨居長者之需求並提供適切服務,結合民政體系與民間網絡單位資源共同訪視,進行獨居長者需求評估,並依需求分級提供不同頻率之關懷訪視,藉以降低獨居長者孤單感,維護其在社區生活中應享有之尊嚴、安全與基本權利。
參、受補助單位(申請補助單位資格)
- 臺中市各區區公所
- 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等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 其他立案之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
- 立案之社工師事務所。
- 公私立大專院校(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肆、計畫辦理期程: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伍、工作內容:
一、訪查作業:
- 依本局提供之「待訪查名單」進行實地面對面訪查,確認訪查對象居住狀態為實際獨居者、非獨居者或籍在人不在等情形,並主動訪查具獨居事實之「人在籍不在」老人。
- 運用「獨居老人生活關懷表」確認老人實際獨居與否,並於獨居老人數位平台作業系統完成資料建檔。
- 依獨居長輩需求協助連結資源:
二、關懷服務:
- 以本局或本局委辦獨居老人關懷服務單位提供之「關懷名單」為依據,依服務對象需求等級,提供不同頻率之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生活協助、就醫協助等服務,並得視服務對象實際狀況,報本局調整其服務需求等級。
- 關懷服務以實際面對面服務為主,各需求等級訪視頻率如下:
- 需求等級四:每月至少服務4次。
- 需求等級三:每月至少服務2次。
- 需求等級二:每月至少服務1次。
- 需求等級一:每案每年以多元形式至少提供1次服務。
- 依獨居長輩需求協助連結資源:
- 協助需求等級四且屬經濟弱勢之服務對象,經評估難以自理餐食且有送餐需求者,連結餐飲服務。
- 協助需求等級二、三、四之服務對象,連結緊急救援裝置服務。
陸、申請方式:逐年將申請書、申請補助計畫書及相關附件(詳補助計畫)函報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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