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加強服務本市身心障礙福利團體,並充分發揮愛心家園場地使用功能,依臺中市愛心家園場地租用管理要點辦理本次場地租借申請事宜。
- 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3日起至114年10月13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申請條件:本市立案一年以上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
- 申請方式:申請表1份及相關應備文件(請參閱申請表),以函文送本局審查。
- 審核標準如附表,依合計得分數取最高6單位,得分相同者,依審核表項目序號順序,得分較高者優勝,倘依序逐項皆為同分時,由本局抽籤決定之。
備註:倘有問題請洽本局承辦人林先生,04-2228-9111轉3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