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補助對象為「經各級政府機關評鑑乙等以上、進用職稱含「社工」之社工人員在6人以下且無設專職社工督導之社會福利機構」、「進用職稱含「社工」之社工人員在6人以下且無設專職社工督導之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醫療院所」、「社會工作相關學、協會、各縣市社會工作師公會」,補助原則、補助項目及基準、工作項目、成效計算標準,可詳閱「衛生福利部115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推展社會福利計畫申請主軸項目及基準-社會救助及社工」。
二、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先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網址為https://sfpweb.sfaa.gov.tw/)完成線上提案(含上傳用印完竣之申請表、計畫書、外聘督導學經歷相關佐證資料、受補助單位自評檢核表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並點選送審。
(二)再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載受督者資料,並上傳學歷、證書等相關佐證資料(網址為 https://sasw.mohw.gov.tw/)。
三、最後於受理申請期限前函送上開網站產出之申請表且已用印完竣、計畫書、外聘督導學經歷相關佐證資料、受補助單位自評檢核表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予本局賡續辦理彙整初審等相關作業;惟計畫性質屬全國性(辦理區域非單一縣市),請貴單位逕行送衛生福利部申請。本案聯絡人:本局社會工作科聘用社工督導員邱柏勳,聯絡電話:04-2251-3799分機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