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對象:
設籍本市之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55歲以上)。當年度設籍截止時間及相關發放規定將另行公告。
二、發放標準及金額:
(一)於當年滿65歲至89歲之長者(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
(二)於當年滿90歲至94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
(三)於當年滿95歲至99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
(四)於當年滿100歲以上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
三、領取方式:
(一)現金:由各區公所規劃期程發放敬老禮金,應攜帶可資證明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
(二)匯款:以線上或紙本申請方式,向戶籍地區公所提出匯款申請。
(線上申請匯款連結:114年尚未開放。)
四、114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計畫將另行公告。
五、洽詢窗口:本市各區公所
六、社會局服務專線:04-22289111#37455李約聘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