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老人 > 老人福利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重陽節敬老禮金

一、發放對象:

設籍本市之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55歲以上)。當年度設籍截止時間及相關發放規定將另行公告。

 

二、發放標準及金額:

(一)於當年滿65歲至89歲之長者(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

(二)於當年滿90歲至94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

(三)於當年滿95歲至99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

(四)於當年滿100歲以上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

 

三、領取方式:

(一)現金:由各區公所規劃期程發放敬老禮金,應攜帶可資證明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

(二)匯款:以線上或紙本申請方式,向戶籍地區公所提出匯款申請。

(線上申請匯款連結:114年尚未開放。)

 

四、114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計畫將另行公告。

五、洽詢窗口:本市各區公所

六、社會局服務專線:04-22289111#37455李約聘社工員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18
  • 發布日期: 2025-02-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