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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輔導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展工作實施計畫

一、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本局)為加強臺中市轄內各區公所輔導社區健全發展,鼓勵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社區建設與活動,改善社區居民生活品質,辦理社會福利業務,特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區公所。

(二)經本局核准立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社區。

 1.依章程規定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並檢送會議紀錄(含年度預算、決算、上年度工作報告、新年度工作計畫等資料),報主管機關備查者。

 2.於任期屆滿辦理改選。

未符合前項第二款條件者,如經各區公所輔導並確認,已明定召開相關會議或辦理改選之時程者,得予申請,並應於完成前開會議或改選並將會議紀錄(含年度預算、決算、上年度工作報告、新年度工作計畫等資料)報送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辦理核銷請款。

三、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一)。

(二)計畫書(附件二):區公所申請第一、二期款及製發社區幹部工作服免附計畫書。

(三)經費概算表(附件三)

(四)社區基本資料表:請於本局社區培力資源網下載最新檔案並填妥相關資料。如無更新,可於申請表(附件一)註明無更新,即無須檢附。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四,餘詳如計畫。

五、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相關表單請自行於 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熱門訊息/廉政專區/利益衝突迴避專區 下載使用。

利益衝突迴避法-https://reurl.cc/V8aO2A,或於YouTube搜尋「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

※本計畫經費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本預算項下支應,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

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沙鹿、梧棲區:林社工師(04)22289111分機37825
霧峰、大里、大甲、大安、外埔區:傅社工師(04)22289111分機37828
石岡、新社、東勢、和平、太平、中區、西區:張科員(04)22289111分機37824
烏日、大肚、龍井、南屯、后里:廖助理員(04)22289111分機37827
東區、南區、西屯區:吳約僱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23
潭子、大雅、神岡區:張約僱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39
北區、北屯、清水、豐原區:郭約用人員(04)22289111分機3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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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3
  • 發布日期: 2021-08-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