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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址變更

社會團體如有變更會址需求,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召開理事會會議提案通過變更會址案。
二、應備文件:
(一)公文
(二)理事會會議紀錄及簽到簿影本
(三)會址使用同意書、同意人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37800

★各類型社會團體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同濟會:張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13
青商會、聯青社:簡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18
獅子會:陳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22
同鄉會、宗親會:黄科員 (04)22289111分機37821
宗教團體:陳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08
扶輪社、經濟團體、校友會:羅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分機37817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市區及豐原區):陳社工師 (04)22289111分機37820
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原縣區,不含豐原區):何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2
體育運動團體、醫療衛生團體、環保團體:呂辦事員 (04)22289111分機37811
學術文化團體: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06
其他類團體(含勞工、就業、動物):林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816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12
  • 發布日期: 2017-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24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