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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低收入獨居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壹、服務專線

22289111#37421吳社會工作師

貳、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應符合以下資格:

一、實際居住臺中市年滿65歲且經本市訪視評估後需求等級四之獨居老人;或設籍且實際居住臺中市64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獨居身心障礙者;「獨居」需符合衛生福利部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及擴大獨居老人服務補助辦法之規定

 

二、身分為中低收入,包含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與第2款津貼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三、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長照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為第一級,且未聘僱外籍看護照顧者。

四、無法自行準備餐食(含無法自行烹煮食物或無法自行外出購買食物或烹煮食物恐有危害自身安全之虞者)、家屬無法協助提供餐食或其它特殊情事需申請餐飲服務。

五、經長照中心、受補助單位評估需提供服務者,並由受補助單位向本局申請通過核可者。

六、經本局評估,有急難事由需立即提供服務之獨居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原已提供服務者或經受補助單位整體評估具其他特殊事由得專案審查,不受前5款規定限制。

參、補助方式

      補助每人每日餐食,以中餐及晚餐為主,最高核定兩餐。若服務對象身分為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或專案核定者,須每餐自付10元。

肆、應備文件

1、撥打長照專線1966申請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2、無失能且有送餐需求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向服務提供單位申請。

伍、受理單位

     長照中心、服務提供單位

陸、作業流程

1、長照中心受理->轉介服務提供單位->社會局審核->審核通過開始提供服務

2、服務提供單位受理民眾申請->社會局審核->審核通過開始提供服務

柒、服務提供單位

1、第一區(東區、北區、北屯區、西屯區):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甘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電話23587499;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電話36090855。

2、第二區(中區、西區、南區、南屯區、烏日區):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甘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電話23587499。

3、山線一區(新社區、石岡區、東勢區、和平區):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電話25822133。

4、山線二區(豐原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弗傳慈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電話25282989。

5、海線一區(大肚區、沙鹿區、龍井區、梧棲區):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弗傳慈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電話25282989。

6、海線二區(清水區、大甲區、外埔區、大安區):社團法人台灣鼎傳慈善協會,電話:26226169。

7、屯區(太平區、大里區、霧峰區):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電話36090855。

注意事項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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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13
  • 發布日期: 2019-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9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