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2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一、參訓資格:年滿18歲,且設籍或居住本市之民眾(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至多得開放10%名額予外縣市民眾參訓,男女不拘。
二、費用:本課程皆為自費班,一人8,000元整。
如欲報名補助班,請洽辦理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轉服務中心1541、1542、2700、2701、2702、1399或至臺灣就業通-職前訓練網查詢。
三、報名方式:請逕洽各辦訓單位,詳如附件。
四、托育人員技術士證照需結訓後另外報考,相關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報檢人專區查詢。
五、自103年12月1日起,收費照顧三親等外幼童之托育人員(保母)皆應依法向各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如未取得登記證書即進行收費托育服務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6,000~30,000元罰鍰。
六、實際開課訊息請依各辦訓單位資料為準,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及更新訊息。
本局業務聯絡人:兒少福利科 賴約用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