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4年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自費班)
一、參訓資格:
(一) 設籍或居住臺中市之市民。
(二) 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之大陸地區配偶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三) 臺中市民優先,若餘額得開放10%名額予外縣市者參訓。
二、費用:本課程皆為自費班,一人8,000元整。
三、報名方式:請聯繫各辦訓單位,相關開課資訊如附件。
四、托育人員技術士證照需結訓後另報考,相關規定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查詢。
五、自103年12月1日起,收費照顧三親等外幼童之托育人員(保母)均應辦理登記;如未取得登記證明,即進行收費托育服務者,將依法辦理裁處新臺幣6,000~30,000元。
六、如欲報名補助班,請逕洽辦理單位勞動部勞動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轉服務中心1541、1542、2700、2701、2702、1399或至臺灣就業通-職前網查詢。
六、課程資訊本局得隨時補充更新資料
本局業務承辦人:兒童托育科張約僱人員 (04)22289111分機3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