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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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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專線 |
04-22289111分機37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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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標準 |
1.無法協助照顧身心障礙者持續達30日以上。 2.無法協助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的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並有以下事項之一: (1)身心障礙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 (2)主要照顧者年滿65歲以上。 (3)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涉及衛生福利部108年11 月19日衛授家字第1080701676號函釋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 服務辦法第九條之一第二款第四目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情形:「外籍看護工需要臨時或短期間請假」。
1.到宅式與社區式服務:列冊(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助95%、一般戶補助84%。 2.機構式服務:低收入戶及特殊服務對象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及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助80%、一般戶補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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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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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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