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婦女及性別平等 > 婦女福利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含弱勢對象)

一、服務對象:

(一)自費對象:居住於本市之孕(產)婦,均可自費申請服務,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計費。

(二)弱勢對象

1.符合資格之弱勢孕(產)婦本人或其配偶均可申請,免費提供120小時到宅坐月子服務(每小時以新臺幣300元計,最高提供120小時,總計3萬6,000元)。倘生產為雙胞胎(含)以上,每多一胎另外提供新生兒照顧費一天新臺幣1,500元(最高提供15天,總計2萬2,500元)。

2.孕(產)婦本人或配偶於孕(產)婦分娩當日已連續設籍本市滿180天(含)以上,且申請後至服務結束之期間仍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弱勢到宅服務應於分娩當日起算3個月內使用完畢。

3.弱勢孕(產)婦定義:

(1)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之婦女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婦女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之婦女

(4)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

(5)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

(6)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如:不利處境、非預期懷孕青少女等)

二、申請期間:孕(產)婦本人或配偶,於懷孕4個月至產後1個月內可向平臺(線上/臨櫃)提出申請。

三、收費標準:

(一)自費對象: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計費。

(二)弱勢對象:超過時數120小時者,第120小時起由申請者自行購買,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計費。

四、自費對象額外服務費用:

(一)樓層費:無電梯上樓費用,每多1樓層加收100元。

(二)多煮餐食費:由孕(產)婦及服務人員雙方協議並於契約書共同約定。

(三)食材、耗材及設備:由產家自備。 

五、服務內容:

(一)產婦照顧:協助母乳哺餵、乳房照顧、諮詢或陪伴服務等。

(二)新生兒照顧:餵奶、洗澡、口腔清潔或臍帶照顧等服務。

(三)簡易家務服務:簡易家事整理及清潔(新生兒及產婦房間、衛浴、廚房等)或洗衣(產婦及新生兒部分)等。

(四)月子餐製作:產婦飲食調理及製作(含三餐、茶飲、點心烹煮,皆不含產婦家人之餐點)。

(五)嬰幼兒居家安全宣導:協助產家提升嬰幼兒安全意識及嬰幼兒照顧知能,包含居家安全檢核、高樓防墜要訣、潛在危機與因應等。

六、服務地點: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北屯天闊中心,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260號1樓)

七、服務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八、聯絡方式:

(一)電話:04-24369269

(二)傳真:04-24365962

 

※備註:包月優惠方案於113年8月1日起取消(指”以預產期8月1日以後的產婦”皆不適用包月優惠),且依113年4月18日公告後實施,113年4月18日前簽約者不溯及既往。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07
  • 發布日期: 2016-07-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6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