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一)自費對象:居住於本市之孕(產)婦,均可自費申請服務,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計費。
(二)弱勢對象:
1.符合資格之弱勢孕(產)婦本人或其配偶均可申請,免費提供120小時到宅坐月子服務(每小時以新臺幣300元計,最高提供120小時,總計3萬6,000元)。倘生產為雙胞胎(含)以上,每多一胎另外提供新生兒照顧費一天新臺幣1,500元(最高提供15天,總計2萬2,500元)。
2.孕(產)婦本人或配偶於孕(產)婦分娩當日已連續設籍本市滿180天(含)以上,且申請後至服務結束之期間仍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弱勢到宅服務應於分娩當日起算3個月內使用完畢。
3.弱勢孕(產)婦定義:
(1)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之婦女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婦女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之婦女
(4)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
(5)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
(6)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如:不利處境、非預期懷孕青少女等)
二、申請期間:孕(產)婦本人或配偶,於懷孕4個月至產後1個月內可向平臺(線上/臨櫃)提出申請。
三、收費標準:
(一)自費對象: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計費。
(二)弱勢對象:超過時數120小時者,第120小時起由申請者自行購買,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計費。
四、自費對象額外服務費用:
(一)樓層費:無電梯上樓費用,每多1樓層加收100元。
(二)多煮餐食費:由孕(產)婦及服務人員雙方協議並於契約書共同約定。
(三)食材、耗材及設備:由產家自備。
五、服務內容:
(一)產婦照顧:協助母乳哺餵、乳房照顧、諮詢或陪伴服務等。
(二)新生兒照顧:餵奶、洗澡、口腔清潔或臍帶照顧等服務。
(三)簡易家務服務:簡易家事整理及清潔(新生兒及產婦房間、衛浴、廚房等)或洗衣(產婦及新生兒部分)等。
(四)月子餐製作:產婦飲食調理及製作(含三餐、茶飲、點心烹煮,皆不含產婦家人之餐點)。
(五)嬰幼兒居家安全宣導:協助產家提升嬰幼兒安全意識及嬰幼兒照顧知能,包含居家安全檢核、高樓防墜要訣、潛在危機與因應等。
六、服務地點: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北屯天闊中心,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260號1樓)
七、服務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八、聯絡方式:
(一)電話:04-24369269
(二)傳真:04-24365962
※備註:包月優惠方案於113年8月1日起取消(指”以預產期8月1日以後的產婦”皆不適用包月優惠),且依113年4月18日公告後實施,113年4月18日前簽約者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