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劃托育人員在職研習訓練相關事宜參考,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爰中央(衛生福利部)特訂定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本計畫適用對象:
(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之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簡稱居家托育人員)。
(二)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托育人員(包括托嬰中心主管人員)。
三、本計畫辦理單位如下:
(一) 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補助機構、團體或設有相關學院、系、 所、學位學程、科之高中(職)以上學校辦理。
(二) 主管機關核定之機構、團體或設有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 程、科之高中(職)以上學校。
(三)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補助相關專業團體或設有相關 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高中(職)以上學校。
四、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兒童托育科04-22289111 周社工師#37530、居家托育承辦人:周約用人員#3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