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簡介:透過補助方式,結合、運用鄰里及志工等社會團體力量,並透過生活技能訓練、心理講座及健康促進活動等相關課程,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社區活動,進而豐富其生活。
一、承辦單位資格
- 醫療或護理機構、精神照護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 社會福利機構。
-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相關事項者。
二、申請方式(由承辦單位提出申請,新開辦單位僅可申請樂活補給站)
- 單位須檢附應備資料,依序排列裝訂,一式3份(含所有附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本局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115年10月30日下午5時前親自送交本局公文收發處,以收文章戳為憑,如逾期不受理。
- 信封請註明申請「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社區關懷據點暨樂活補給站服務計畫」,寄至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3樓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收。
三、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下午5時前
四、注意事項
- 單位不得以同計畫案重複申請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本市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補助或身心障礙者社區式相關服務方案等補助。
- 各項補助得視當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開放申請補助及核定,經費用罄不予補助。
-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倘有疑問請洽本局承辦人薛小姐,(04)22289111分機37362。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