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簡介:
建構本土化精神障礙者社區服務模式,使精神障礙者與同儕及據點工作人員發展夥伴關係,協助精神障礙者發掘其潛能與優勢,培力其自主性,發展自助、互助社群,擴大其社會參與。
一、截止收件日期:115年10月21日(五)下午5時前,送達本局總收發文處。
二、申請方式:計畫申請書各1式5份,函送本局審查。
三、聯絡人:倘有問題請洽本局承辦人陳小姐,04-22289111轉37356
四、注意事項: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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