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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6年上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及民俗節慶活動補助申請」

116年上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及民俗節慶活動補助」

  • 116年上半年度計畫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116年6月30日(星期三)止,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 收件期間自115年11月9日(星期一)起至115年12月8日(星期二)止。
    • 該補助採書面審查,文化局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 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受理期程內檢附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一式3份,併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逕寄文化局文化資源科,信封請註明「申請116年上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及民俗節慶活動補助」。
  • 該補助案自116年1月1日起適用修正後徵件期程:
  • 第一期: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當年度七月至十二月辦理之活動。
  • 第二期: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止,受理次年度一月至六月辦理之活動。
  • 敬請留意以上期程,收件期間如有變動,文化局將另行公告。
  • 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文化局官網首頁>藝文主題>社造與文化設施>藝文及民俗節慶補助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105761/Lpsimplelist)下載。

  • 聯絡窗口:吳珈臻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25206,電子信箱:sha851210@gmail.com。

另文化局已於115年8月31日起搬遷至新址辦公,新址為:403604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請留意申請文件寄送地。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05
  • 發布日期: 2026-10-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