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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助理—小客車駕駛

機關徵才
名額 1
資格條件 1.申請者須具備駕照(種類):職業小型車駕照。
2.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3.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公務司機。
2.協助公務車輛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
報名方式 (一) 1.請於本(115)年4月7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使用A4信封裝袋並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徵才窗口廖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06 廖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助理-小客車駕駛人員」。
(二) 行政助理申請表(直式A4格式、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 汽車駕照影本(職業小型車駕照)。
(四) 最高學經歷證件影本。
(五) 個人自傳(200 字至 300 字)。
(六) 申請人105年度以後勞保加保資料證明文件
(七) 3個月內一般體檢證明。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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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20
  • 發布日期: 2026-03-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