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團體應主動公開事項: 一、請將本交易或補助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一併公開。 二、交易行為表(同附件)。 三、補助行為表(同附件)。 公職人員迴避事項:申請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親職教育 講座補助計畫補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