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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新設置第三級服務10時段社區照顧關懷照顧據點設置巷弄長照站資格審查計畫」開始受理申請

一、實施期程:自審查通過次月份至1151231日止。

 二、截止收件日期:1153 6日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方式:有意者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方式,將應備文件13份,送本局長青福利科(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99號惠中樓3),投遞信封請加註參加「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新設置第三級服務10時段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設置巷弄長照站資格審查計畫」。

 四、注意事項: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長青福利科承辦人李社工,(04)2228-9111#37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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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09
  • 發布日期: 2026-0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點閱次數: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