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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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114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2. 年滿16歲以上(未成年人請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且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在學學生。 3. 電腦能力:熟諳電腦基本操作,及Word、Excel文書處理(參加面試者需測試電腦打字)。 4. 其他能力:通曉國、台語者,有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時間:8時至17時30分(17時至17時30分為輪流值班時間);週休2日。 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簽約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扶助契約期滿,且考核成績優良者,得予續約,惟次年度仍需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扶助之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薪資福利:月薪新臺幣28,590元(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以工代賑人員進用期間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