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提升托育人員身心健康,協助托育人員加強情緒管理與支持,使其獲得情緒紓解及壓力舒緩,特訂定本計畫補助本市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諮商輔導,協助其維持穩定的心理狀態與工作效能,進而維護嬰幼兒健康安全的托育服務環境。
貳、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
參、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
肆、協辦單位:本局合作之心理諮商所
伍、補助對象、金額及次數:
一、補助對象(以下簡稱托育人員):
(一)本局核准之托嬰中心托育人員。
(二)本局登記之居家托育人員。
二、補助金額及次數:每人每次補助新臺幣1,600元,每年以補助6次為限。
陸、補助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
柒、辦理方式:
一、托育人員如有諮商輔導需求,得向本局合作之心理諮商所申請諮商服務。
二、經確認為本局核准之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或登記之居家托育人員後,聯繫托育人員安排諮商服務。
三、由心理諮商所定期向本局申請心理諮商補助經費,補助當次不得再向托育人員收取額外之心理諮商費用。
四、心理諮商所經費核銷應檢附文件:請款公文、領據、帳戶存摺影本及服務對象名冊。
捌、責任與義務:
一、相關資訊應遵守保密原則,遵循專業倫理守則,以維護申請之托育人員權益。
二、申請本補助如有虛報不實者,本局限期命其返還;如涉及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育人員諮商輔導支持計畫合作機構一覽表 |
|||
序號 |
機構名稱 |
聯繫方式 |
地址 |
1 |
蛹之生心理諮商所 |
0968-070620 |
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478號之1號 |
2 |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 |
04-22033050轉131陳小姐 |
臺中市北區進化北路369號7樓 |
※合作之心理諮商所名單將陸續更新公告於此網頁
業務聯絡人:兒童托育科 周社工師(04)22289111#3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