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補助臺中市立案社福團體辦理。
二、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
三、送件方式:於公告期限內函送計畫申請書(含相關附件資料)1式3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社會局或親自送交公文收發處。
四、倘有問題請洽本局承辦人邱小姐,(04)2228-9111分機37329。
一、申請對象:補助臺中市立案社福團體辦理。
二、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
三、送件方式:於公告期限內函送計畫申請書(含相關附件資料)1式3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社會局或親自送交公文收發處。
四、倘有問題請洽本局承辦人邱小姐,(04)2228-9111分機3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