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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以工代賑人員(大甲中心)徵才公告 (預估缺)

機關徵才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
名額 1 名 (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國小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耐心、細心及服務熱忱。
(五)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及整理(50%)。
(二) 公文遞送(30%)。
(三) 電話接聽應答及檔案文書整理(10%)。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大甲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地址:臺中市大甲區水源路169號2樓)
報名方式 欲申請者,請於114年 7 月 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寄送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請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大甲中心)」。
(一) 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 本(114)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 最高學經歷證件影本。
(四) 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五) 機車駕照影本。
其他 一、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28,590元)計算。
二、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預計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三、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四、其他事項:
(一) 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二) 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連絡人 林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7012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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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26
  • 發布日期: 2025-06-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局本部
  • 點閱次數: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