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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6月份防貪案例-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未自行迴避

利衝案例-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未自行迴避
利衝案例-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未自行迴避

阿凱擔任國立高中校長職務,其妻子芊芊為退休老師,某年度阿凱擔任「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全國試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後來該委員會的工作小組決議聘請芊芊協助相關庶務工作,並簽請阿凱核准。

阿凱想起芊芊常抱怨在家生活枯燥乏味等語,便同意這項決議,並以主任委員名義於該公文核章決行,讓芊芊獲聘擔任行政組組員及領取工作費3萬多元。

涉犯法條:

阿凱行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1項自行迴避義務規定,依該法第16條第1項得處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政風處-廉政風險行為錯誤態樣案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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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02
  • 發布日期: 2025-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