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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6月份消費者保護宣導-婚紗業者收取定金押金及外拍之相關規範

婚紗業者收取定金押金及外拍之相關規範
婚紗業者收取定金押金及外拍之相關規範

依照「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1. 定金收取比例,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
  2. 禮服押金收取比例,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
  3. 未選定之樣片及照片,除經書面同意外,業者不得使用,並應銷毀
  4. 外景拍攝天候與約定不符,致無法完成拍攝時

(1)得約定另擇期拍攝,或以其他拍攝方式代替

(2)約定另擇期拍攝,如須再次造型、化妝者,除另有約定外,業者不得收取費用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02
  • 發布日期: 2025-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