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下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及民俗節慶活動補助申請」
- 本補助實行期程如下:
- 提案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星期三)止。
- 該補助採書面審查,文化局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 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受理期程內檢附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一式6份,併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寄文化局文化資源科,信封請註明「申請114年下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
- 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文化局網站首頁/藝文主題/社造與文化設施/藝文及民俗節慶補助(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105761/Lpsimplelist)下載。
聯絡窗口:陳婉瑜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25115,電子信箱:wanyu030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