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團體應主動公開事項: 一、請將本交易或補助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一併公開。 二、交易行為表(同附件)。 三、補助行為表(同附件)。 公職人員迴避事項: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及整合性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