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持有我國永久居留證且居留地為本市之65歲以上外籍人士。
二、申辦方式:
- 本人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新式永久居留證(居留證號為1碼英文、9碼數字)正本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彩色照片一張,至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 若不便親至公所辦理,可委託他人申辦,應填具委託書,受委託人並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 第一次申請免費,若遺失、毀損或個人因素須補卡或更換卡片種類,需支付製卡工本費46元。
三、補助方式:
- 補助金額:每月1,000元點數
- 持卡享有優待項目請參考以下頁面:老人敬老愛心卡乘車及各項補助(點擊超連結)
四、停止使用規定:
- 敬老愛心卡限本人使用,使用時應隨身攜帶永久居留證以供查核。倘有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之情形,經第一次查獲者,停止使用一年;第二次查獲者,停止使用三年;查獲第三次以上者,停止使用五年。
- 持卡人死亡、居留地遷出本市或永久居留證失效,敬老愛心卡應停止使用。
五、服務專線:04-22289111#37423洪社會工作師
六、本計畫未盡事宜,依「臺中市政府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敬老愛心卡乘車及各項補助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