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身心障礙者能生活自立、自主,參與、回歸與融合於社會,以「社會整合」與「支持服務」為目標,提供身心障礙者全人及個別化的服務,給予個人及家庭支持,保障其機會均等、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社會福利政策、市政白皮書、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會建議項目、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結果及身心障礙團體機構建議辦理事項等作為施政方針與參考依據,運用有限人力經費,結合民間資源,期全方位推動服務創造最大之福利效益,俾保障所轄管身心障礙民眾之權益,打造多元參與,共融、友善宜居的健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