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本市兒少家外安置單位安置之特殊需求或身心障礙兒少。
二、申請日期:
- 第1次:自計畫公告日起15日內提出。
- 第2次:當年度7月15日前提出。
- 第3次:當年度10月15日前提出。
- 視家外安置兒少需求臨時提出。
三、補助內容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資料。
聯繫窗口:兒少福利科 江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37178
一、補助對象:本市兒少家外安置單位安置之特殊需求或身心障礙兒少。
二、申請日期:
三、補助內容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資料。
聯繫窗口:兒少福利科 江聘用社工員 (04)22289111#3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