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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函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網路繼續教育訓練積分採認,於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前後之認定原則一案

一、依據本府113220日府授衛照字第1130040166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3215日衛部顧字第1131960168號函辦理。

二、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於10663日訂定,11192日第1次修正,1121011日第2次修正並於1013日起生效,修正前即11192日至1121012日網路繼續教育課程積分計算方式50分鐘0.5點最高採計額度60點;修正後每50分鐘1點最高採計額度40點,且不溯及既往。

三、呈上該辦法最近一次修正前之網路積分採計上限規定,係以完成網路課程日期之同時期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所訂網路積分採認上限之規定。(例如:長照人員認證效期為10763日至11362日,截至1121012日(含)以前完成網路課程且累積合計已達60點以上者,均採計60點;另如為1121012日(含)以前達成39點,1121013日至11362日達成25點,最高合計採計40點)(詳參附件圖表)。

四、為維護長照服務品質,繼續教育積分之取得方式仍以實體課程(含直播視訊)為主、網路課程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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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6
  • 發布日期: 2024-0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