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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整合性補助計畫

壹、服務專線:(04)22289111#37445吳社會工作師

  傳真:(04)22276035

貳、計畫目標:

      一、培育社區照顧服務,增進老人社區參與,落實在地化、社區化服務。

      二、因應高齡化社會,老人預防照顧需求大增,以長期照顧社區營造之基本精神,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

參、受理單位:本局長青福利科

肆、補助對象: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宗教組織、文教等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三、其他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四、本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伍、補助類型: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評估輔導設立或檢核通過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以下簡稱據點),其類型如下:

      一、補助型據點:申請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包含一般型據點及據點設置巷弄長照站。

      二、功能型據點:未申請長照發展基金獎助計畫據點。

      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據點:經新點擴建及培植計畫評估通過之立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所辦據點。

陸、申請時間

一、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之據點補助計畫須於當年度1月31日前將申請表件送至本局,俾利本局協助後續核定補助事宜。

二、開辦設施設備費用、充實廚房設施設備費用、春節期間加強關懷獨居老人服務計畫之據點圍爐服務、據點觀摩補助、銀髮公共服務補助、據  點加值服務補助及據點租金水電費用補助請於據點補助計畫內提出申請。

三、潛力型單位試辦補助:試辦日期前1個月提出申請。

四、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據點補助:新點擴建及培植計畫成效評估通過後1個月內提出申請。

五、功能型據點申請春節期間加強關懷獨居老人服務計畫之據點圍爐服務、據點觀摩補助及銀髮公共服務補助應於活動前1個月提出申請

六、據點觀摩補助及銀髮公共服務辦理日期最晚不得超過當年度11月30日

七、申請單位應備妥相關資料並於各項計畫上述申請期限前備文送(寄)達本局,如有特殊情形,以當年度公告日期為主;申請文件不齊全者,應於接獲通知後5日內補齊,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如有特殊情事,請函文敘明緣由,本局得視情況予以補助

 

注意事項: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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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11
  • 發布日期: 2024-02-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 點閱次數: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