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名稱 |
志願服務 |
---|---|
服務專線 |
04-22289111分機 37836 沈約僱人員、37833 陳社工師 |
目的 |
為落實本市「幸福宜居城」宗旨,透過以人為本原則,運用志工行動、市民治理做為基石,推動志願服務工作,引導社會資源和力量投入公益活動,創造民眾的認同感與幸福感,實踐本市志願服務口號「臺中志工,幸福傳遞中」。 |
運用單位 |
指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 |
實施方式 |
1.訂定具體工作計畫積極推展本市志願服務工作: 2.強化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功能: 3.建置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4.辦理各類培訓方案以提升志願服務人員專業知能: 5.透過各項激勵措施鼓勵志工持續參與志願服務: 6.發展多元創新志願服務計畫: 7.增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輔導及管理能力: |
評鑑與獎勵 |
1.志願服務評鑑: 2.志工表揚:於年底頒發下列獎項: 3.團體表揚:經評鑑優良團體,配合國際志工日活動公開表揚。 |
申請成立社會福利類志工隊 |
1.對象:有意願成立社會福利類志工隊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團體。 2.申請方式: 3.諮詢專線: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04-24375973。 4.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5.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36 沈約僱人員。 |
申請加入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 |
1.對象:有意願加入本府祥和計畫隊之志工隊應依志願服務法規成立志願服務隊實際運用半年以上,且志工隊人數至少需20位以上。 2.申請方式: 3.諮詢專線: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04-24375973。 4.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5.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36 沈約僱人員。 |
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 |
1.對象:加入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團隊志工,或加入向本局備案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計畫之志工團隊志工。 2.申請流程: 3.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4.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5.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36 沈約僱人員。 6.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之運用單位志工,請逕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
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 |
1.對象:本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志願服務團隊(已備案者)。 2.作業規定:依據「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3.申請流程:必須完成基礎訓練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後,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提出線上申請。 4.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5.表單下載網址: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 6.受理單位: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04-22289111分機 37836 沈約僱人員。 |
志願服務人員教育訓練 |
1.基礎訓練:為提升志工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本府每年擇期辦理志工基礎訓練,並歡迎民眾至臺北e大學習網站上受訓。 2.特殊訓練: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個別需求自行訂定辦理。 3.相關課程訊息,請見: |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人民團體
> 志願服務
志願服務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30
- 發布日期: 2021-06-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