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設籍於臺中市之燒燙傷傷者、顏面損傷者致生活需重建服務者,經服務提供單位社工員家訪評估後有接受服務之需求者。
(二)服務內容
- 生理重建:
(1)復健訓練
(2)日常生活技能培養
(3)社交活動及訓練
(4)壓力衣輔具指導服務
- 心裡暨社會重建服務:
(1)心理服務
(2)情緒支持服務
(3)社會適應服務
- 家庭及生活服務:
(1)居家燒傷照顧
(2)燒傷及部分照顧能力培訓
- 工作能力強化訓練
(三)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04-24637999分機203 葉社工。(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68號2樓之5)。
(四)承辦人電話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4-22289111轉3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