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為衛生福利部查有薪資未全額給付或薪資回捐情事而裁處停止補助之民間單位名單,納入是否補助或委託之參據:
(一)社團法人台灣家庭暨性犯罪處遇協會,停止補助期間:110年7月31日起至114年6月29日止。
(二)社團法人台灣保護協會,停止補助期間:110年7月31日起 至114年6月29日止。
(三)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停止補助期間:112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17日止。
(四)社團法人臺南市繻愛希望教育關懷協會,停止補助期間:112年4月27日起至114年4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