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紓解弱勢及近貧家庭因遭逢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之困境,自一百零一年起本局特研擬建構臺中市愛心食物銀行營運體系計畫,明訂食物銀行組織架構、設置條件、運作模式等規範,以實物給付方式給予補充性協助,保障受助民眾免於飢餓之權利,作為長期發展之基礎;直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十八日臺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公布,為使本市食物銀行發放體制更臻完善,俾供行政業務推展遵循,乃依據臺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特訂定本作業要點,全文計十一點,說明如下:
- 訂定之授權依據。(第一點)
- 用詞定義。(第二點)
- 申請資格。(第三點)
- 申請應備文件。(第四點)
- 審查程序及審核優先順序。(第五點)
- 接受實物給付期間。(第六點)
- 給付方式及領取注意事項。(第七點)
- 申復規定。(第八點)
- 停止給付條款。(第九點)
- 經費來源。(第十點)
- 書表格式。(第十一點)
詳見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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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食物銀行實物給付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