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為配合中央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以及鼓勵市民生育,營造願 生、樂養的環境,從民國 100 年起實施「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計畫」,且於 103 年起提高補助金額,將原本的每胞胎新臺幣(以下同)1 萬元津貼,調整為單 胞胎 1 萬元、雙胞胎 3 萬元、三胞胎以上每胞胎 2 萬元,以感謝並慰勞新 生兒家長生育之辛勞。 再於 105 年度,從「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與「以實物服務替代現金 給付」方向,規劃「到宅坐月子服務」,提供市民多元化生育福利選擇,以 減輕青年家庭育兒經濟負擔,並為中高齡婦女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達到本 計畫的多重政策目標成效,獲得產婦家庭、坐月子服務人員以及政府公部 門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