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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基準

 

臺中市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基準

項目

金額

113年最低生活費

15,518

最低生活費1.5(補助70%)

23,277

最低生活費2(補助55%)

31,036

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7218張約用人員、37236曾約用人員、37237陳約用人員、37221陳約用人員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11
  • 發布日期: 2018-03-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