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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對象及標準

※食物銀行受助戶之資格需為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家戶,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急難事由,且有就讀高中職以下子女,生活陷困。


2. 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生活仍陷困。


3. 其他因素經社工員評估確實急需食物銀行濟助。

 

※若民眾因經濟陷困,有緊急性食物需求,可至居住地區公所及食物銀行二分店洽詢並申請緊急食物包資源。

食物銀行二分店聯絡資訊:

1.大里店
   電話:04-22797528  
   服務區域:中、西、北、東、南、南屯、太平、霧峰、大里、西、沙鹿、梧棲、清水、大、外埔、大安、大肚、龍及烏日區,共19
   地址:臺中市大里區甲興路100號1樓

2.豐原店
   電話:04-25255377
   服務區域:豐原、北屯、大雅、神岡、潭子、后里、新社、東勢、石岡、和平等10區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信義街104號

洽詢電話:04-22289111 轉 37213康社工師、37215洪社工師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1
  • 發布日期: 2013-04-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1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