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計畫補助對象為「立案之社會團體」、「財團法人基金會」、「各級社會工作師公會」、「設有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
二、補助原則、補助項目及基準、工作項目、成效計算標準,請逕行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最新消息–附件下載。
三、申請方式:
(一)請先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 完成線上提案(含上傳用印完竣之申請表、計畫書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並點選送審。
(二)再於受理申請期限前函送上開網站產出之申請表且已用印完竣、計畫書及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予本局賡續辦理彙整初審等相關作業。
(三)計畫性質屬全國性(辦理區域非單一縣市),請逕行送衛生福利部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本局社會工作科曾聘用社會工作員宇睿,聯絡電話:04-22513799分機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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