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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服務

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75條,為避免身心障礙者遭受遺棄、身心虐待、限制其自由、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若有發現身心障礙者遭上述行為請協助通報。

通報窗口

  • 線上通報: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
  • 保護專線:113(24小時)
  • 窗口聯繫: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電話04-22289111分機38800、傳真04-25251732)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2-25
  • 發布日期: 2017-06-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