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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設---水土保持計畫核定後辦理變更設計時,涉及地質法第8條適用規定之處理原則

說明:

一、附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釋示有關水土保持計畫核定後辦理變更設計時涉及地質法第8條適用函文

二、承辦人員:04-2228-9111#37443 張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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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6-15
  • 發布日期: 2015-1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第二股
  • 點閱次數: 4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