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社會福利總覽 > 兒少 > 托育服務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托嬰中心設立標準及辦法

一、托嬰中心立案相關程序及須檢附資料

二、有關托嬰中心申請立案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兒童托育科04-22289111,各區承辦人:

1. 彭委外人員#37510(西屯)

2. 陳委外人員#37515(南區、南屯、中區)

3. 蔡約用人員#37517(北區、西區)

4. 鄭約用人員#37518(霧峰、東勢、石岡、和平、新社)

5. 鐘約用人員#37511(太平、大里)

6. 張聘用社工員#37512(東區、大雅、豐原、后里、神岡、潭子)

7. 蕭約用人員#37523(北屯)

8. 明約聘社工員#37516(大安、大甲、外埔、沙鹿、梧棲、清水西屯-小蝸牛、臺中榮民總醫院、知愛家、小紅帽、貝比優、博士、卡吉雅比)

9.蘇聘用社工員#37522(大肚、烏日、龍井北屯-1000天育兒、優樂芙、上元得福、未來、沐煦樂;西屯-欣兒、小熊多元智慧、小熊多元智慧上安、福星兒、巧寶貝)

或洽蔡科員#37513(綜合業務)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2
  • 發布日期: 2011-06-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