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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期間各托嬰中心應注意事項

一、颱風期間各托嬰中心應確實做好公共安全維護及預防整備工作,並應因應各類型災害防救,應即成立災害防救緊急應變處理小組,加強平日防災演練,熟練救災技巧,遇有災害發生,應確實依緊急事件通報作業流程辦理;針對土石流及淹水潛勢區範圍內之機構必要時應儘速疏散撤離。

二、請各中心至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登錄「接收淹水語音廣播」服務系統,嗣後倘負責人或聯絡市話變更,亦應至該系統變更資訊。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兒童托育科承辦人:楊社工師,(04)22289111#37513,
或逕洽各區承辦人:張約僱人員#37518(霧峰、東勢、石岡、新社、和平),蕭約用人員#37522(西屯) ,鄭約用人員#37512 (后里、豐原、神岡、大雅、潭子、東區),鐘約用人員#37511(北屯),楊約用人員#37517(北區、西區),張約用人員#37516(大甲、大安、外埔、清水、梧棲、沙鹿、龍井、大肚、烏日),邱委外人員#37510(太平、大里),吳委外人員#37515(南屯、中區、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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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30
  • 發布日期: 2016-0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