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第4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開跑囉!
1.報名資格: (1)目前就讀、實際居住或設籍於臺中市,須114年1月1日未滿18歲,即出生日為96年1月2日以後者。 (2)對兒少福利與權益議題關心或有興趣,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或其他相關經驗者為佳。 (3)遴選原則為多元、平衡及公開,並保障特殊身分兒少優先(如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經濟弱勢、家外安置或司法少年處境等),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 2.遴選人數及任期:預計遴選15至21人,備取人數若干人;任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3.報名方式:分為自我推薦與團體推薦,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繳交報名資料。 4.報名必要資料: (1)報名表。 (2)團體推薦表(自我推薦者免填)。 (3)家長同意書。 (4)依需要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如相關證書、證明、學生證/在學證明/在職證明、身分證件等)。 5.遴選機制:分為兩階段。 (1)初審:由本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合格者,進入複審,如資料檢附不完整恕不予受理。 (2)複審:由本局組織遴選委員會審查書面資料與進行面試,預計於113年6月1日(星期六)辦理。 6.公告名單:預計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局局網及兒童權利公約專區。 7.聯絡方式:臺中市政府社會局04-22289111分機37169鄭社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