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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7月份消費者保護宣導-海外遊學契約規範新修正

海外遊學契約規範新修正
海外遊學契約規範新修正

業者應辦理事項:

1.提供24小時海外急難聯絡人資訊;違反者,消費者得要求3日內提供,屆期仍未提供,消費者得解除契約。

2.廣告、宣傳文件及行程表,均屬契約内容。

3.將消費者留滯海外,業者需安排適當的餐飲、住宿及交通,且賠償按日計算之違約金*,如消費者另有其他損害,仍可求償。

*違約金計算公式:〔(食宿費+交通費)÷總日數〕×留滯日數(總日數為上限)

4.調高最低醫療保險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

【消費者簽約前應注意】

1.留意業者口碑及評價。

2.勿受特惠價引誘而立即簽約。

3.善用5日契約審閱期。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01
  • 發布日期: 2026-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42